没有最只有更:龙海的陪审改革之路

26.03.2018  21:01
  400多年前古月港的商船首开“海丝之旅”先河,赋予了龙海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精神风貌,代代相传、延续至今。2015年4月,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成为全国50家试点法院之一。近三年来,龙海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进程蹄疾步稳,通过落实多元随机选任、完善参审机制、实行大合议庭陪审制模式等,实现了陪审人员结构更加优化,机制运行更加顺畅,陪审质量显著提高,打造出了陪审改革试点的“龙海样板”。

  更广泛更民主: 选任方式从“推荐+申请”向“随机抽选”转变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2015年11月20日,龙海法院188名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在国旗下庄严宣誓。

  实现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是这次试点改革突破性的第一步,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毅挺介绍道:“我们从辖区85万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了294名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了225名,随后进行第二次随机抽选,又确定了173名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审查通过了15名台胞陪审员候选人,经过全方位资格审核,最终确定188名陪审员人选。经过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加上原有任期内的70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58名。

  在选任过程中,该院结合实际,探索出“基层法庭联络——乡镇政府支持——村居协助通知——集中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的工作方式,高效完成了数百名的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核。一改以往“推荐+申请”的陪审员选任方式,随机抽选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广泛、更具有代表性、群众基础更扎实的目标,畅通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推进了司法民主的进程。

  随机抽选产生的188名人民陪审员,囊括了社会各个领域,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比例得到提升,占比达到73.9%。

  更深入更专业:

  实现案件 “陪审数量”向“陪审质量”提升

  周晓燕是龙海市中医院的医师,亦是此次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2017年9月,经随机抽选,她参审了该院海澄法庭的一起祖屋归属争议民事纠纷案件。

  为了查清案件争议事实,首次开庭前,她认真梳理了案件过程;开庭时,她细致入微地向当事人询问了每一个细节;开庭后,她又主动与主审法官一同深入争议地,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对一个关键性案情提出了质疑。在她锲而不舍的调查下,最终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对该案的公正审理起到重要作用。

  龙海法院积极探索“事实审”运作模式,将人民陪审员对参审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证据采信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记录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事实认定清单,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赋予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的决断权,让人民陪审员真正有权审、有权判。

  在龙海法院,像周晓燕这样执着认真的人民陪审员还有很多,一批善于在庭审中就“事实审”部分有自己的想法并做到主动发问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形成,将陪审案件数量向陪审案件质量转变,实现了陪审更专业、更深入,促进了司法公正。

  此外,该院积极探索创新陪审模式,形成由“1名法官+2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一般普通程序案件;由“3名法官+N名陪审员”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社会关注度高、重大敏感案件。实行大合议制,实现 “少数人参审”向“多数人参审”的转变,有效调动起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发挥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优势,促使审判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提升判决的可接受性。目前该院通过大合议庭陪审制审理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35件。

  据统计,试点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5130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案件3737件,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3556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5.16%,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数550件。

  更全面更多元:

  推动“庭内个案陪审员”向“基层治理生力军”跨越

  公众代表性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本立足点,人民陪审员应来自群众,体现民众意志,既要通过个案参审,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又要成为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的骨干,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

  2016年1月以来,龙海法院设立“陪审员之家”,人民陪审员纪水明在这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原来,他为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做足了庭前阅卷、查阅有关资料的功夫。

  庭前会议时,纪水明提出了成熟的调解意见,并表示自己可以协助参与调解。这一建议得到了合议庭的一致认可。最终经调解,被告主动履约,偿还原告租金,原告申请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有的陪审员还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具有德高望重的优势,他们熟悉社情民意、了解民俗乡风,该院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人民陪审员参与纠纷化解工作结合起来,将陪审、调解,宣传、联络和监督职能到了极限,把陪审员打造成一支化解群众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及地方重大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之一。

  2015年8月,因厦漳同城大道和翁角路建设的需要,角美镇镇政府需征用两农户所承包的果树林地大约100亩,而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村黄某、曾某两户分别承包了社头村所属的山地果林场。因两农户与村委会对林木价值的赔偿争议较大,拒绝与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再不解决将影响到项目进展。当地政府邀请角美法庭协助化解纠纷,当得知角美镇田礼村支部书记、人民陪审员王古井与原被告均有交情,且他擅长调解土地承包纠纷。

  于是,王古井以一名普通老百姓的身份参与了调解工作。“正是由于两农户看在跟我关系比较熟悉的面子上,才表示愿意退让一步,而镇政府也在法官的建议下,最终才同意分别跟两个农户达成协议。”王古井说。

  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审,已成为了法官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得力助手,陪审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长效机制也在龙海法院形成常态,在定分止争的同时,把法律知识、法治思维传播给群众,共同担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和重担。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