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贪心男子轻信“重金求子”被骗万元

15.06.2015  18:14

  案情:2014年3月,被告人张某改分别在三明、沙县等地粘贴小广告,称有上海富婆朱萍萍,因丈夫遭遇意外丧失生育能力,需找一健康男子共同生育一孩子继承财产,事成之后给予50万元的报酬。2014年4月,被害人连某榆在沙县绿园酒店公交车站台处看到这则广告,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随后,被告人张某改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经预谋,找人冒充上海富婆朱萍萍,并由自己冒充朱萍萍的律师马涛,先后以诚意金、保险费、汇款手续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连某榆计人民币11400元,并由被告人张某改负责在银行柜员机提取诈骗所得款项。

  审理: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改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1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改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改犯罪所得已被追回部分,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改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评析:在美丽谎言掩饰下是骗人的陷阱。俗话说“要想有所收获必须先付出”,真正的收获是建立在辛勤的劳动上,有些人不想通过劳动就想轻松获得意外之财,反而最后落得人财两空。希望大家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小广告,从而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