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电话诈骗农民工 三人团伙受重惩

21.07.2014  19:30
  近日,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沙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诈骗48万多元的殷某、谢某、上官某等3名主犯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十年。

  据悉,谢某等人均为安溪无业游民,2012年下半年,三人合计由其三人做股东,雇人组成团伙一起到沙县租房子实行诈骗。他们通过上网搜索等方式研究出了短信诈骗的方法,网购了手机卡、固定电话等作案工具。从去年3月开始至去年的6月14日该团伙被捣毁,短短的3个多月时间里,他们共拨打诈骗电话4000多个,骗取22人获得48万多元。

  此案受骗对象多为出外打工的农民工,或是农村的留守妇女、老人,他们见识不多,有的受骗群众近期刚好有去办过社保或是申请过补助,故对诈骗电话深信不疑。受骗群众阮某因为自己刚去办社保不久,在接到诈骗电话听说自己有4987元社保辅助资金快到期后,很快相信了,遂按骗子的提示到银行的柜员机进行有关操作,结果阮某卡内的钱不翼而飞。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