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检察:建立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服务民生

25.09.2015  17:51

 

 

福建检察网9月22日讯(陈茂青)今年以来,为保障民生,化解矛盾,三明沙县检察院建立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在重要区域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点),建立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按照便民利民、稳步推进的原则,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群众司法诉求较多的4个重点乡镇(街道)设立了巡回检察联络室,在动车站、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地区设立了4个巡回检察联络点,并设立了固定办公地点,在办公场所悬挂统一标牌,设置检察信箱,将工作职责、相关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上墙,印发了500张便民联系卡。

为方便工作开展,指定了8名检察人员担任联络室(点)主任,聘请了25名热心检察工作、群众基础较好的干部、群众担任联络员。联络室(点)要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的作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回检察工作,接待群众来访,了解群众合理诉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帮助群众办理法律咨询、预防查询等事项;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反映,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人员在开展巡回检察时要做好记录、填写巡回检察日志和相关材料收集等工作。

至目前,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50余次,开展巡回法律宣传19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件,收集社情民意6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