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打出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组合拳”

16.08.2017  21:09

  8月2日,沙县迅速贯彻落实省养老服务“双十条”措施,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推进敬老院全面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是限时分类整治。县政府牵头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0所敬老院建筑质量、消防安全进行督查,要求11月底前完成恢复功能、提升改造和设立许可等分类整治。提升改由县城投公司负责,按每所30万元预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据实支付。二是创新运营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的敬老院,产权单位向运营单位无偿提供服务场所及附属设施。国有企业管理运营的敬老院,无偿划拨服务场所及附属设施。强化合同约束,建立健全运营准入退出机制。增设敬老院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1380元/人、月,补贴时间3年。三是盘活存量资源。对青州、夏茂、高桥、富口等9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整体打包,采取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交付社会组织实行连锁化运营。对无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的,由县城投公司管理运营。力争年内敬老院床位使用率50%以上。四是优化服务供给。敬老院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入住,满足农村失能、失独、空巢、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敬老院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不具备医保定点设立条件的,与当地乡镇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五是落实扶持政策。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执行。对入住敬老院的特困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运营补助,并建立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对入住的社会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床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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