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完成气象探测环境备案工作

20.08.2015  16:58
   近日,沙县气象局全面完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GB31222-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GB31223-2014)的备案工作。
   近年来,沙县局周边树木生长迅速,加之周围商品房不断建设,气象探测环境不断恶化。县气象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气象探测环境的全力保护和支持,就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的强制标准分别向住建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
   多年来,沙县气象局一直高度重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各部门互相联动,并得到了县委、政府、人大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此次备案,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项目立项审批、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把好关,对今后沙县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沙县局 王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