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县委下发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意见

24.06.2014  12:02

 

 

福建检察网6月24日讯(陈茂青)6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沙委〔2014〕20号文件以县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加强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具体措施:

提高服务大局实效。县院要着眼于维护“沙县小吃”品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小吃业主利益犯罪案件,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要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继续向金沙园管委会、金古园管委会派驻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参与园区土地征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为推动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沙县小吃业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服务沙县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严肃查办涉农惠农领域、利用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政府重点投资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等方式,提高全县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件、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案件、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案件,坚决监督纠正。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要通过检察联络点,综合运用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渠道,广泛开展心理疏导、矛盾化解、说服教育、法制宣传等工作,确保检察环节无上访案件发生。要充分利用司法救助等制度,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解决生活困难等情理之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采取附条件不起诉、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法律手段,保障“留守儿童”等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培训,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意见强调了要加强对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落实从优待检措施。规定科级干部职数可按核定的上限配备,设置专职委员两名,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配备,配齐配强院党组班子,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可担任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培养和考察,逐步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朝气、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检察干部管理机制。

要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建立检察经费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保障机制。要探索建立“大要案”经费专报机制,确保查办大案要案经费保障。

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指导,县院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