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八个一”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09.06.2014 19:2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全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沙县安委会结合开展创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建设需要,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是有一个组织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分工要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二是有一支监管队伍。各乡(镇、街道)有1至2名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各村(居)配备一名安全协管员。三是有一个宣教基地。有一个授课场所,有展板、宣传栏、图册,有DVD等音像制品,有安全讲解员。四是有一间办公场所。有专门的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五是有一定经费保障。按辖区内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提供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六是有一套监管装备。要为每名安监人员配备安全头盔、反光背光、警用手电、雨衣、雨鞋等监管装备。七是有一套管理制度。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上墙,同时规范执法台账等各项内业资料。八是有一套应急预案。每三年更新一次安全生产等各项应急预案,并按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沙县安监局 )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6.201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