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一男子帮助情人贩毒 双双涉罪逮捕

07.08.2015  19:33

  近日,多次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帮助其贩卖毒品的情人方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沙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2岁已有家室的陈某三年前租住在沙县城关,吸毒时认识了已婚29岁的方某,之后两人成了情人关系并同居。陈某200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8年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半,但他不思悔改,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

  经审理查明,今年2、3月间,陈某向一外号叫“老李”的男子(身份不详)购得毒品冰毒后,以每克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罗某、吴某等5人共8次计17克。3月19日晚,方某接到陈某的短信,叫她到他们的租住处拿5个东西,送到沙县永辉超市对面的麻将馆门口那边给一个大姐,然后方某按照陈某说的在租住处拿了5克毒品冰毒,骑助力车到达地点,将冰毒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给了吸毒人员吴某。

  沙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方某帮助他人贩毒,是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是故意犯罪,故依法做出了逮捕的决定。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