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汽车销售市场乱象多

11.10.2014  11:47

这么多陷阱,看来咱们消费者买车时真得多长心眼了。那么导致汽车消费乱象频发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消费者在遇到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时要怎么处理?又该如何来规范汽车销售市场呢?继续往下看。


  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认为,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报牌等服务而收取费用未尝不可,但商家应将这笔费用体现在消费者购车合同中,而不能等购车款付清,准备提车时才向消费者提出。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裴乐艳:商家应该跟消费者详细地告知 让消费者有自由的选择权 不能说在签订相应合同的时候 故意隐瞒 不告知消费者 (这)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的】 对于经销商要求购车者选择其指定的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种做法侵犯了购车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属于强制交易行为。 对于预付的订金,不少购车者往往只跟销售人员口头协商,没有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就不能提供证据佐证,导致维权难。律师提醒: 【裴乐艳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宝盖头"定"是有法律强制性的 比如消费者选择违约的话 商家可以不予退还 如果商家违约的话 比如说不能按这个时间 按约定交付相应的商品 他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言字旁的"订"是一个预付款的性质 如果消费者不选择继续采购相应的商品的话 可以要求退款 】   对于目前汽车销售市场上存在的这些乱象,省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这与目前汽车销售处于半垄断状态有很大关系。 【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 段建平:今后在工商营业这一块 放开了汽车销售 我只要有汽车销售的营业执照 我卖什么车都可以了+这个对消费者选择余地就大了 这个问题可能将来相对会好转很多 】  



【编后语】

      从10月1日起,各地开始全面放开品牌汽车销售限制,换句话说,现在消费者可以在一家汽车销售店挑选多个品牌的汽车了。既然这项新规已经打破了原有汽车销售的半垄断经营模式,那么能否从根源上止住这些购车乱象呢?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