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新机制 治污从督企到督政

29.08.2016  11:08

  盛夏时节,一场环保风暴在八闽大地展开。

  7月28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龙岩启动首批环保督察。一个月以来,督察组通报了两批查处的166家环境违法企业,已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4人。

  “龙岩只是环保督察的起点,列入首批督察的设区市还有泉州、宁德。”督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福建省每两年将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一遍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依据。

  “以往抓环保,我们把目光更多对准污染企业,却忽略了政府和部门。”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创新机制,督企更督政,抓住了环境问题治理的“牛鼻子”,真正让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

  说起督政,早在2010年,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实行环保“一岗双责”,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环保监督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这意味着环境保护不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情,而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分内事。通过明确职责,减少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现象。”该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中,对环保以外的职能部门考核的权重占比从26%上升到53%。

  督政的威慑力在逐步升级。从2014年开始,福建省率先建立季度环保督查制度,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主要内容之一,每季度选择一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省通报,省政府领导现场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让环保不力的地方官员“脸红冒汗”……

  “如果开着宝马住洋房,但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不干净的水,能算是高品质的生活吗?”省委书记尤权反复强调,“加快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除了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地方党委“一把手”也成为督政的对象。今年起,福建省率先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级为书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在全省两会期间,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环保“军令状”,在全国率先扛起环保“党政同责”大旗,意味着一个地方如果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既要追究政府官员责任,也要追究党委领导责任。

  随后,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市也纷纷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越来越多地方官员感受到督政带来的压力:由于减排不力,近年来,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53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先后被约谈,7个县(市、区)和1个集团遭区域限批。2015年,环保工作在地方官员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由2%提升到10%。

  越来越多地区在项目取舍上先看“生态脸色”。对新上的产业和项目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在201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中,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新的环保指挥棒更注重考核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把地方党委政府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绿色发展放在首位,分值比例超过考核总分“半壁江山”,督促地方官员在发展决策过程中把环保装进脑中,放在心上。

  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福建迈向绿色崛起之路。“十二五”期间,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翻番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却实现“五年降”,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硬任务,万元GDP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一半,大气、水、生态质量保持全优,位居全国前列,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福建样板”。(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