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实施 对各级污染启用响应

23.01.2017  15:45

  《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近日实施,用于AQI(空气质量指数)小时均值达到60~150时,即空气质量在良和轻度污染之间时,指导各区、各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应对措施。当全市连续2个小时AQI均值在101~150区间,即处于轻度污染时,将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

  市区拆迁工地停止作业

  我市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后,市环保局要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巡查,督促各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启动应对措施。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要开展工地巡查,要求市区所有拆迁工地停止作业。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马尾区大拇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工地全面停工,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工地暂停土方开挖、石料开采和各类场平工作。同时加强其他在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车必须净车出场、平车出场,喷雾设施、洒水车等在施工作业期间全程使用,保持作业面全覆盖不扬尘。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委要强化市区所有道路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保持重点区域道路湿润。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出动洒水车实施降尘,作业频率为每2小时出动一次;重点巡查辖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加油站、锅炉在用企业、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城管委要开展渣土运输路面巡查,对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渣土滴洒漏等问题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取缔垃圾露天焚烧、流动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要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巡查,强化锅炉在用企业、加油站、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的监管。市港口管理局负责的马尾港的煤码头、煤堆场、散杂货堆场等必须启用洒水、喷雾等抑尘设施,减少柴油机械、柴油货车作业。

  市交警支队要启动城区治堵专项行动,疏导交通,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预测出现轻度污染

  将启动二级响应

  当全市连续2个小时AQI均值在81~100区间,或预测未来2天AQI小时均值可能超过100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二级响应。

  各区政府、市城管委要强化重点区域、二环路和三环路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保持重点区域道路湿润。市建委要开展工地巡查,要求喷雾设施、洒水车等在施工作业期间全程使用,保持作业面全覆盖不扬尘,渣土车必须做到净车出场、平车出场;同时,减少工地柴油机械作业。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出动洒水车实施降尘,作业频率为每3小时出动一次,重点针对辖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加油站、锅炉在用企业、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市交警支队在交通高峰时段要增加重点区域交通路口警力配置,疏导交通,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三级响应起

  渣土滴洒漏顶格处罚

  当全市连续6个小时AQI均值在60~80区间,或预测未来2天AQI小时均值可能超过80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三级响应。

  与一级二级响应相同的是,市城管委要对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渣土滴洒漏等问题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市建委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同时,各区政府、市城管委要强化重点区域,包括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马尾区大拇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保持道路湿润。各区出动洒水车实施降尘,作业频率为每4小时出动一次,重点针对辖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锅炉在用企业、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空气质量连续两小时优

  终止响应

  全市AQI小时均值浓度连续2小时回落至90以下,将响应等级从一级调整为二级;回落至70以下,将响应等级从二级调整为三级。全市AQI小时均值已连续2个小时为优,即回落至50以下后,响应终止。

  市环保局要提前发布轻微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市气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如遇雨天,市提升空气办在发布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喷雾、洒水等措施稍作修改。

  该办法旨在提高轻微污染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八争四”目标的实现。当AQI日均值高于151时或预测到未来连续两天AQI日均值高于151时,将按照《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