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征地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17.04.2017  19:43

榕公社指〔2017〕9号


仓山、上街、闽侯、永泰、福清、长乐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GZ2017NY00013号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现就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福州部分工程涉及的征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涉及的派出所,要积极与当地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联系,根据市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提供的“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 一闸三线)福州部分工程”涉及的各有关县(市)区永久征地汇总表(见附件)和地形图(电子文档见省治安管理系统公告栏),立即开展永久性征地红线范围内房屋地址信息、户口情况调查核实。4月20日前,各治安大队收集汇总上报市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二、征地红线范围内区域的,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福州部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榕政[2015]5号)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人口迁入。

三、征地红线范围外区域的,户口予以解冻。

四、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安排窗口人员,防止出现拥堵现象。

附件: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 一闸三线)福州部分工程”涉及的各有关县(市)永久征地汇总表


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