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这9批次食品不合格 华润万家、永辉超市上黑榜

04.12.2019  09:31

  11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饼干、糕点等18大类食品896批次,其中合格887批次,不合格9批次。

   饼干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鹭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生产的鹭有牌蛋花酥,经初检和复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店。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标称厦门谭富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4月28日生产的鹭珍牌龙岩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百家园贸易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标称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生产的谷满堂牌谷比加紫薯扁桃仁(烘炒类),霉菌及二氧化硫残留量等2项目不合格。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公告的不合格产品“谷比加紫薯扁桃仁(烘炒类)”所检的霉菌指标按照《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GMT 0001S-2018)》进行判定。该企业标准规定,产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造成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

   糕点不合格3批次

  标称上海德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9年8月21日生产的吉曼贝德牌无蔗糖小米蛋糕,丙二醇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

  丙二醇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稳定和凝固、抗结、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丙二醇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g/kg。糕点中丙二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丙二醇,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丙二醇含量过高。

  标称福州市仓山区富得旺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生产的菲琪尔牌植物蛋糕(猕猴桃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连辉便利店;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标称徐州市朝晖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13日生产的鸿枫牌奶酪芝士吐司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连辉便利店。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碧水芳洲超市销售的来自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办事处莲桥屠宰场的乌鸡(检疫日期为2019年9月3日),经初检和复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鸡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检出恩诺沙星的鸡肉,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

  大田县冠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建冠强贸易有限公司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阿维菌素不合格。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饮料不合格1批次

  标称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2019年9月22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