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科技文体局原局长获刑10年半 收好处费60万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原局长陈某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包工头送来的60万元。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7年,陈某荣利用担任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将永泰县乡镇16个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的篮球场水泥硬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水泥篮球场项目”)交由鄢甲(另案处理)承包建设。鄢甲在工程完工后,通过鄢乙送给陈某荣3000元。
2008年,鄢甲、鄢乙合伙承包永泰县行政村的篮球场水泥硬化工程项目。为了能够承包该项目,他们与陈某荣约定,每承包一个篮球场就送3500元给陈某荣。2008年至2012年,陈某荣先后多次收受鄢甲、鄢乙款项,共计56.7万元。
2010年,陈某荣收受由鄢乙转手相思豆音乐会所经营者叶某某送来的折合5000元的财物后,答应以后对该音乐会所检查时予以关照。
2010年下半年,鄢甲、鄢乙挂靠福建永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永泰县科技文体局的文化馆装修项目。工程结束后,他们为了感谢陈某荣在该工程的中标、施工、验收和下拨资金等环节中给予的关照,送给陈某荣2万元。
2012年下半年,鄢乙等人挂靠福建永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了永泰县科技文体局的凤岭登山步道工程。工程验收结束后,鄢乙为感谢陈某荣在工程承包建设过程中给予的关照,到陈某荣家中送去5000元。
据办案机关统计,陈某荣共受贿60万元。事发后,他主动退回赃款59.5万元。
另外,自2009年起,陈某荣在明知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工作人员未对鄢甲、鄢乙承包施工的村级水泥篮球场项目的选址、施工进行监督,也未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核实的情况下,仅凭鄢甲提供的各行政村水泥篮球场验收单,便同意下拨水泥篮球场工程款。这种放任做法致使永泰县23个行政村的水泥篮球场没有实际施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7.8万元。另有53个行政村水泥篮球场建设不合格,也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他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该数罪并罚。鉴于他能如实供述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罪犯罪事实,且案发后积极退款,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记者 陈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