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村支书玩忽职守还受贿 造成农田林地被毁

06.08.2015  10:15

  福州新闻网8月6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郑某在担任永泰县葛岭镇立洋村党支书、村主任并兼该村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人员期间,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农田和林地被毁,他还收受他人好处。日前,永泰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2014年7月,郑某向永泰县监察局上缴违法所得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