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继秋副厅长永春调研农村水电站退出试点工作

05.03.2015  15:35

3月2-3日,赖继秋副厅长带领厅农电处和省财政厅有关同志到永春县开展农村水电站退出试点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赖继秋一行实地察看了桃溪流域整治情况,了解河流综合整治成果,现场与项目业主进行座谈,详细了解试点水电站生产、运行和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赖继秋针对永春县小水电开发早、装机容量小、开发程度高等现状,要求按照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做好小水电转型升级工作。他要求永春县开展农村水电站退出试点,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凝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合力,采取综合手段和有力保障措施,创新机制和政策,探索退出机制和经验。二是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在做细做实工作的基础上,选择试点河流和试点水电站,启动退出试点工作。三是依法办事,程序完备。要统筹兼顾业主合法权益和社会生态效益,不出现纠纷等不和谐问题,不留后遗症,做法可操作、可复制。四是宣传引导,注重效果。要历史、全面、客观、辩证、科学地宣传报道小水电站的发展过程和退出试点工作,既做加法又做减法,营造小水电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到舆论宣传、廉政建设、社会稳定三把握,社会、群众、业主三满意,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统一。

  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会的有泉州市财政、水利、永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等。

                              (省水利厅农电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