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评选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29.02.2016  10:01

  日前,永春县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学校中评选表彰综治安全管理先进单位10个,其中,中学5个,小学4个,幼儿园1个,先进工作者122名。

  据悉,此次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该县各中学(含职专)、中心小学(含特教)、幼儿园;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该县在学校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校级行政、保卫科长、保卫干部(保安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