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法院规制滥诉行为 3起案件当事人被拘留

26.04.2016  13:09
  自去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幅度增长,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滥用诉权、盲目起诉的行为。为了避免浪费紧缺的基层法院司法资源,近1年来,永春县法院探索防范规制滥诉行为,先后对因滥诉行为的3个当事人予以拘留、罚款。

  永春县法院要求原告起诉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立案庭、人民法庭建立共享的滥诉人员清单,此类人提起诉讼的,采取更严格的立案形式审查;对滥用诉权的当事人及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诉讼代理人、律师推动或主导滥诉行为的,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律师实行双罚制,都依照民事诉讼法予以处罚。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