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法院撑起劳工“保护伞”

18.05.2017  16:38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涌入法院。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永春县法院苦下功夫,以公正司法、高效服务的为民情怀,撑起劳动者权益“保护伞”。一年来,永春法院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68件标的额492万元。

  提前介入

  及时引导工人维权

  “法院吗,我是信访局,现在有几十个工人在我们这里反映工资被拖欠问题,情绪比较激动,急需你们的支援。”“好,我们马上就到。”去年12月的一天,永春县法院立案庭接到县信访局打来的求助电话,5分钟后,法院的值班法官就到达现场。

  原来,这些工人均受雇于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工人们已经大半年没领到工资,许多工人的生活陷入困境,走投无路之下,就想到政府讨个说法。在了解了基本情况以后,法官耐心地向工人们讲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法官的努力劝说下,工人们终于同意前往法院起诉该公司。一起场面紧张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就这样被及时化解。

  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工人合法权益,永春法院与信访、人社、工会等单位建立了群体性劳动纠纷联动示警机制,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引导工人依法维权。去年以来,处理类似事件3起,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越级上访。

调解优先

  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调解起着重要的作用,永春法院积极探索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劳动纠纷化解,构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去年8月中旬,永春某茶叶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致颜某等63名工人无法及时领取劳动报酬,多次催讨无果后,工人们把公司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永春县法院立案庭马上与永春县茶叶同业公会取得联系,邀请茶叶工会副会长郑天送协助调解。

  “郑会长说的我服,我也是一时转不过弯,想着能拖就拖。”该公司总经理吴某有点尴尬地表示。经过法官和郑副会长的共同努力,颜某等63名工人如愿拿到了全部被拖欠的工资。

  一年来,该院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18件,调撤率达89%。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

  “本庭现在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5年12月28日,该院法官在法庭上庄严宣判。

  李某是永春某大型商场的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期间,拖欠林某春等66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31.5万元,经工人多次催讨,李某仍不支付工资,还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永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并通过拍卖其商场租赁权及商品结清了全部拖欠工资。

  恶意欠薪不但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而且也严重危及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为了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永春县法院一方面引导工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过激行为。另一方面,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建立恶意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合力。

  灵活执行

  致力实现劳资双赢

  “多亏了你们啊,要不然这次我真的是撑不过去了。”今年2月28日,永春某服饰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庄某动情地对法官说。

  该公司主营针织面料生产,在业内享有盛名,还是安踏等大公司的优质供货商,但是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的冲击,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2015年11月以来陆续欠下黄某等65人工资45.75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庄某有较强履行义务积极性,只是迫于资金压力而无法马上履行,遂决定对其采取“放水养鱼”的稳控措施。此后该公司一边调整生产经营策略,一边分期支付拖欠工资,最终在今年的2月份结清了全部拖欠工资,企业也得以涅重生。

  该院针对欠薪企业施行会诊,综合评估被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的主观意愿,对有治愈希望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依法支持其继续生产,助其渡过难关。对已“病入膏肓”的企业,则果断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尽快拍卖企业资产,尽力为劳动者争取最大利益。

  按时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权益的核心,拖欠劳动报酬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年来,永春县法院以解决欠薪问题为重点,打通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广大劳动者们开辟了一条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快车道。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改进和创新各项工作,不断扩宽这条通道,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院长王志伟如是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