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法院依托群众力量“悬赏执行”
03.11.2016 14:40
本文来源: 法院
被执行人陈某祥因经济纠纷欠下巨款,涉及执行案件标的额达1000多万元。陈某祥拥有豪车等财产,但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更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不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并对车辆等财产予以藏匿。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权益,该院遂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陈某祥名下的车辆予以悬赏执行。10月25日傍晚6时许,永春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永春县桃城镇的人工湖边顺利扣押该悬赏车辆。下一步,如果陈某祥仍然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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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6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