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重拳出击加强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力度

17.01.2017  10:37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永春县安监局与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17年1月12日,永春县安监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行动人员在排查永春县境内一处废旧车辆停放场时,发现并查获一批非法储存在废旧车厢内的烟花爆竹产品,共收缴917箱(件)各类烟花、652箱(件)各类爆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的意见》(闽政〔2016〕7号)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由永春县公安局归口追究非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有效震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永春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