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设立煤矿水害防治专项资金账户
25.08.2015 13:2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构建以煤矿水害为重点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天湖山矿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有力开展,永春县在煤管局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由县煤管局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
专项资金是县财政依照省经信委确认的生产能力,从煤炭生产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每年每吨生产能力1元;永春煤矿和大田县盛阳煤业按所属矿井生产能力每年每吨提取1元,各单位在每年1月份将当年提取的水害防治资金全额缴交至专项资金账户。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水害普查治理的资金补助及建立专业探放水机构的设备购置、防治水设备仪器购置、排水抗灾扩能、工程水文地质补勘及观测系统、疏水降压、煤层底板注浆加固、人员培训、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人员工资、日常管理费用等支出。并用于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体系和水灾快速救援体系等。
专项资金的使用须经县煤管局审核,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并接受县财政部门的监督、审查,确保专款专用。水害防治专项资金当年结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永春县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08.2015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