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法院联合司法所开展执行行动

01.03.2019  16:50
  近日,永春县法院执行局联合坑仔口镇司法所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前往坑仔口镇开展突击执行。

  本次行动,执行人员对拒不履行腾空义务的康某铭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并根据摸排线索,对坑仔口镇玉西村的3个被执行人实施拘传。随后,永春法院执行局联合坑仔口镇司法所召开普法宣教会,对当日3名被拘传人员和8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会上,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训诫令》,责令其按时报告财产,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官还结合永春法院判处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例,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能构成犯罪,同时告诫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违反《民事诉讼法》,将影响缓刑考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和矫正人员分发《百姓法治宝典》,要求其认真学习。坑仔口镇司法所所长吴晓艺告诫矫正人员要珍惜矫正机会,不要违法违规,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据了解,“法司”联合,通力协作,是永春法院的实践探索。为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永春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了“135”庭所共建机制。目前,该机制从联动调解延伸到联动执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