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县林业局获评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22.10.2016 02:3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年来,永春县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接连启动实施“清新桃源、宜居永春”三年行动,“十二五”期间,全县累完成造林2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9.5%,年均组织适龄公民参与义务植树100多万株。2012年,永春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先进集体”;2013年,永春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2015年,永春县获批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是泉州唯一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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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6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