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开展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

02.07.2015  11:55

  日前,永春县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6-14岁小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

  根据要求,各校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强调,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学会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