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

24.04.2015  12:27

  日前,永春县委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此次参评作品的内容为:海报(招贴画)、电视专栏节目、电视专题片、视频公益广告、音频公益广告、微电影、文艺作品、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含书籍)和卡通动漫等9类。作品报送时间截止6月1日,各中小学的参评作品送至该县教育局保卫股;各文明单位、派出所、交管中队的参评作品送至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据悉,届时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从中评选出各类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3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推荐参加市、省、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