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县广泛开展全城植绿暨义务植树活动

14.03.2017  15:08
      3月10日上午,永春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交运局、石鼓镇干部职工以及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官兵共300多人,来到桃溪石鼓段开展“全城植绿暨义务植树活动”。沿着桃溪南岸的石鼓-卿园自行车慢道,两侧摆放着各种树苗。春雨连绵,路湿地滑,蔡萌芽、庄永智、康思坚等县领导与干部职工一起,穿戴雨衣、挥舞银锄,扶苗培土,种下了一棵棵火焰木、木棉等花木大苗,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劳动,种植行道树2.5公里。全城植绿暨义务植树活动,县设主场,各乡镇设分场。今天除了县主场活动外,桃城、东关、湖洋、岵山、仙夹、锦斗等乡镇的分场同时开展,挂钩的县领导参加了所在乡镇的植树活动。在桃城余光中文学馆周边,来至泉州市及永春县检察系统、永春县统战系统以及桃城镇的干部职工在这里种下了木棉、香樟等花木700多株。今天的活动,把“全城植绿”活动推向了高潮。
      永春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的发展目标,要求开展“全城植绿”,努力营造“万紫千红花不谢”美丽家园,快节奏推进联合国人居奖的创建步伐。成立了以县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全城植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全城植绿暨义务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17〕29号),从工程建设和全民行动两方面入手,在全县范围开展“全城植绿 全民造绿 全面提质 全境美丽”活动。大力倡导植绿、爱绿、护绿、捐绿,抓好城市公园、森林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小区等绿化美化,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试点,建设一批有品位、有特色、有内涵的园林工程和文化景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营造集体林荫、绿地、花海于一体的“万紫千红花不谢”景象。县绿委也向全县公民发出了《关于开展植绿、捐绿、养绿、爱绿倡议书》。全县实施全城植绿项目192个,投入资金10019.8万元,其中乡镇89个,投入资金7421.1万元;县直部门、单位103个,投入资金2598.7万元;比较集中地开展义务植树110场(点),参加人数7756人次,植树54917株,面积926.8亩。2017年1月-2017年3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17年为9月为全面铺开阶段,6月份全县进行初查,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城植绿工作持续深化、长远发展。(永春县林业局 谢大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