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受理首例涉外法律援助案件

13.10.2014  11:26
      福建长安网10月12日讯  近日,永春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首例外籍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6名外籍犯罪嫌疑人在刑侦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2014年9月27日,越南人阮德全、武氏金容、阮德泉、阮曾永、黎文光、陈廷阳6人因涉嫌在永春境内故意伤害越南人阮金林、阮小四夫妻,致使阮金林、阮小四双双死亡一案,阮德全等6人被永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羁押于永春县看守所。因涉嫌犯故意伤害,阮德全等6人将在中国接受刑事审判。9月30日,受永春县公安局委托,永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阮德全等6人聘请华侨大学一名越南语翻译,并指派六名律师为阮德全等6人提供法律咨询、辩护等全程法律援助。(永春县司法局 郑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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