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出台严肃财经纪律实施意见
10.12.2014 21:41
本文来源: 审计厅
近期,永春县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县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和财务管理工作,推进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日前,永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的通知,该《意见》从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监督问责四个方面推出新举措。
一是厉行勤俭节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增强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坚决取缔“小金库”,严禁部门、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加强现金和票据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三是落实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把好购置审批关、入账审核关和资产处置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该《意见》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各乡镇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刘兴宝供稿)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0.12.2014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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