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08.10.2021  14:32

没想到能在中秋节前拿到这笔工钱,太感谢你们了!”电话里,周某向调解员连连道谢。9月21日上午,永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周某受雇于吴某担任驾驶员,为其工地运输工具,接送工人上下班等。至周某离职,吴某始终没有支付周某工资,周某经多次催讨,吴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周某决定到法院起诉,于是打电话到立案庭咨询。了解情况后,立案法官考虑到周某被拖欠的工资仅5000元,利用诉前调解的形式能更便捷地化解这个纠纷,便引导周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诉前调解。

受理周某的诉前调解申请后,永春法院立即选派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接到法院通知后,吴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支付周某被拖欠的工资,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