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大主任肯定县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7.09.2014  03:32

  福建检察网9月17日讯(吕艳蓉) 近日,泉州市永春县人大主任林金星在县检察院报送的《发挥检察职能 构筑绿色屏障 全力护航永春生态文明建设》上作出批示:“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其经验应予总结推广。
        林主任充分肯定县检察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成效,并要求检察机关继续充分履职,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保障永春县“美丽路径”的探索与实践,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建设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