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永定漳平上榜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名单

10.07.2015  14:19

   (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陈晓霞 陈建铭) 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日前在福州召开,会上授予了一批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文明社区、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省级文明行业等。

  据了解,这次大会共授予了全省36个市、县(区)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其中,我市新罗区、永定区、漳平市等2区1市上榜,具体为,新罗区被授予“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区”称号、永定区被授予“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城”称号、漳平市被授予“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全省共328个村镇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称号、2467个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和设区市的行业)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在328个文明村镇名单内,我市共有33个村镇脱颖而出;我市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共计213个,其中文明单位160个、学校30所、社区9个、风景旅游区4个(约占全省三分之一)、设区市文明行业10个。此外,上杭县、连城县荣获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县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