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首邀陪审员列席审委会
27.05.2014 16:50
本文来源: 法院
几日前,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审理一起案外执行异议之诉时,两名参与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在审理后进行合议时,对案件该如何定论把握不准。于是,合议庭决定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邀请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段立永和赖利祥列席会议,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听取人民陪审员对该案的看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两名陪审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审委会形成多数意见支持采纳了两名陪审员的意见。
当走出会议室,人民陪审员赖利祥畅谈了列席审委会的感受说:“一直以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是神秘的,今天的讨论,委员平等发表意见,让我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和公正,并非社会上所说的“法院办案是走过场”、“法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
“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让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充分尊重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和监督权。”陪审员段立永补充说道。
今年以来,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该院决定实施《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积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制度,发挥陪审员特长和在陪审中的作用。进而保障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探索人民陪审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逐步实现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业绩、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的全方位考核,不断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定频道 责任编辑:福建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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