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法院法官用心良苦 破产和解破僵局

20.07.2021  16:16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机械公司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承办法官陈红军送来印有“执破执通解企困,优化营商促发展”的锦旗。同一天,该案件的债权人也送来印有“高效解纷促和谐,执破并进保民生”的锦旗。

债务人是某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机械、农业机械及其备品备件等产品的制作、销售与出品。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永定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

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已于2016年停止经营。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有5件执行案件,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审查确定无异议债权金额约高达1.6亿元,但其名下资产根本无法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债务。且因法定代表人拒不提交财务账册等材料,导致普通债权人意见颇大、态度强硬,执转破程序一度陷入僵局。

为破解僵局,承办法官陈红军与各债权人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各债权人的想法。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陈红军结合案情实际,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由破产程序转变为和解程序更能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

对于某机械公司拒不提交财务账册的问题,陈红军向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释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有提交公司材料的义务,督促其向管理人提交财务账册等材料,并向其释法析理破产和解的好处。

经过法院释法、说理,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表示自愿代为清偿债务,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和解。随后该法定代表人以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

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清偿率分歧较大,陈红军采用“背靠背”方式,多方、多次沟通。最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时,该案件以清偿率25%达成和解。

日前,普通债权人已收到第一笔偿债资金400万元。

永定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和解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的便捷高效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行和解实现各方主体利益共赢,以“执转破”程序助推和解执行难,从制度上打通解决部分执行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的需要,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