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民告官”行政首长100%出庭应诉
08.08.2014 19:0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东南网8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马斌 陈志龙)行政案件,一般都是“民告官”。但现实中,真正肯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政府官员,少之又少。但在永定县,从2011年7月至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均维持在100%。
7月10日,一起房屋所有权行政登记案在这天立案了,永定县住建局成了被告。导报记者获悉,目前永定县住建局已提交相关证据,永定县法院将择日开庭。
法院法官林灿岗透露:“永定县住建局副职领导,此前都有出席此类行政诉讼案庭审,这次也不会例外。”
永定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江麟解释,法律没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一定要由行政首长出庭,结果是领导很少过问案情,最后连单位为何败诉都不清楚,下次又犯同样的错误。
为改变这种局面,2011年7月,永定县政府带头示范,对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规定须由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在永定县纪委和绩效办的再次推动下,永定县各行政机关和乡镇开始落实。
从2011年7月推行至今,永定县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70件,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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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