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四项制度”力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4.07.2014 18:5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永定县是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试点县创建工作,该县坚持“四项制度”, 积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坚持“企业每日一巡查,县、乡领导带队每月5日一排查,乡镇、县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8日一反馈”的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经费保障制度。该县规定,从2013年开始,每年拨出27万元专款用于隐患治理统计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去年统一购置电脑等隐患排查治理设备,今年配备摄像机等设备。
三是建立台账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企业、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全部建立电子台帐,实行全县隐患排查治理联网。按省、市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统计安全隐患,目前已累计上报统计信息12期。
四是跟踪落实制度。该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精心部署开展全县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及学校、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我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问题,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地毯式”排查,做到严防死守、不存盲区、不留死角,落实人防、技防和物防各项安全措施。
截至目前,该县已排查治理煤矿和非煤矿山等工矿企业安全隐患538家895项,整改率95.9%,落实整改资金416.3万元;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隐患328家962条。整改率98.13%,落实整改资金131.6万元。(林钜鸿)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4.07.2014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