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四举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

08.11.2016  18:41
  

龙岩市永定区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求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四举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

实行 “黑名单”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纳入信用体系。各级政府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6月底前纳入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加强部门联动。区直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建立等级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制度,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探索实施优先享受政府补贴、公共资源配置适当支持倾斜、优先推荐和安排各类先进评比、享受有关政治待遇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探索实施相应的处罚和限制措施。(龙岩市永定区安监局 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