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部分工作已经与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相衔接

05.12.2014  13:23
    

日前,笔者在福建永定县采访时发现,自8月31日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获得通过并公布以来,该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动与新安法要求相衔接。

9月18日,永定县召开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后,审议通过了《永定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永定县非法采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永定县非法民爆物品整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从9月1日起,永定县政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订安全生产月计划,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计划表,在每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对所分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该县还将新安法汇编到今年的《干部学法读本》里,全县2万名企事业干部职工、教师人手一册,并组织了网上学法考试。

永定县安监局纪检组长陈盛豪告诉笔者,永定县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由县政府批复下文,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新安法对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促使区县政府想方设法加强乡镇执法力量。永定县为每个有矿区的乡镇核定了3个编制,另外增配了2名工作人员,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林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