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持续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
27.01.2015 12:1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该县督促煤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符合煤矿自身实际的提升专项计划,明确达标提升等级、进度和具体措施,并与各岗位工种的收入分配挂钩,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以及奖惩制度。
该县发挥“示范矿井”典型引路作用,先后在永定县小坑井煤矿、西茅岐煤矿等5家煤矿标准化建设示范矿井,积极组织煤矿参观学习典型经验,引导煤矿投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该县建立了严格的动态考评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不降低、不走过场,切实提升矿井的本质安全条件,每半年考评一次,2014年上半年考评了20家、下半年考评了21家生产矿井。
为能促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该县出台激励政策和约束措施,设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资金,对达到一级标准矿井给予奖励150万元,二级奖励100万元,三级奖励30万元。同时,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凡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未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煤矿,春节后复工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未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的,不予批准安全设施试运转及安全设施验收。动态考评未达标、安全管理及安全条件滑坡的,该降级的降级,该取消的取消。(永定县安监局)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01.201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