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五措并举”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
永定县“五措并举”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严格标准,提升水平。该县 矿山、交通运输等已制定“国标”的行业领域按照“国标”开展提升工作,其它行业领域按照“省标”开展提升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开展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
二是规范考评,确保质量。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程序、考评机制,严格掌握评定标准,建立互联互通的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评审服务队伍建设,对评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评审人员管理和评审质量控制;严格考评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禁止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政府部门不得向创建单位收取费用。
三是加强管理,动态监管。 县乡监管部门按照企事业单位的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将新增企事业单位及时纳入达标创建范围,进一步健全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基础台账;督促达标单位开展年度自评,认真自查自纠,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
四是强化措施,激励引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对没有按要求改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监管部门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
五是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县政府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由县政府安委会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半年督查和全年考核中一并督查、考评、通报、点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效能、监察部门联合本级政府安办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采取函告、约谈等手段予以告诫,推动工作落实。(林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