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三举措”从严治矿 关闭矿山4个

12.08.2014  12:39
    

日前,永定县安监局对洪山乡二石料场拒不执行安监指令,分别实施企业2.9万元、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县“三举措”从严治矿,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个侧面。

一是落实隐患治理。截至目前,已排查治理煤矿和非煤矿山等工矿企业安全隐患538家895项,整改率95.9%,落实整改资金416.3万元;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隐患328家962条。整改率98.13%,落实整改资金131.6万元。

二是实施停产整改。该县以最严厉的措施,强化整改落实,仅7月份就对6家存在的问题的煤矿实施停产整改,及时停供与核减了火工及准运证。同时,对2家非煤矿山发出强制措施,要求撤出设施、撤离人员。

三是开展关闭行动。继上半年关闭3个非煤矿山,7月28日,县政府开展对坎市镇庵子坝煤矿进行关闭,砌封该煤矿主井、风井,摧煤台1座约370平方米。(林钜鸿 卢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