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被纳入“黑名单”企业取消评先资格

09.05.2016  19:21
  

日前,福建龙岩市永定区政府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细化了县(区)一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工作方案,企业被纳入“黑名单”,评先表彰等九种情形将受到制约,只能说声“再见”。

该区管理制度有几个特点,一是提升到政府层面,二是注重区直部门和行业的联动,三是严格限制或禁止作出具体的规定,操作性强。

该区规定,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列情形将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一是限制参加土地使用、采矿权(矿业权)取得、矿山治理项目的公开竞标和扩大再生产用地;二是禁止参与工程招投标,在办理各种手续、参加投标活动和外出施工时不出具安全生产相关证明;三是限制新增项目的核准,不予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四是取消申报各级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资格,不得申报各级名牌产品、政府质量奖;五是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对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限制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并作为银行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