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稳步推进古村落整体保护

21.06.20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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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赵伟 林蔚学 通讯员 刘琦) “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拆除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

  近日,记者在永定区住建局采访时获悉,该区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理念,出台一系列规定,稳步推进传统古村落整体保护,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该区多方筹集资金,实施保护维修工程。区住建局村管站站长黄文华告诉记者,从1998年申遗开始,永定共投入土楼维修和环境整治资金2亿多元。2009年以来,由区财政每年专门配套2000万元用于土楼保护和宣传等经费。土楼公司自2008年以来,每年投入2500多万元专项用于土楼维修保护。2011年,该区制订“世遗”土楼五年维修计划,计划筹措8000多万元,通过五年时间对23座“世遗”土楼进行全面维修。目前已争取国家文物局保护专项资金补助3000多万元。2014年,湖坑镇洪坑村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目前,该区正组织湖坑镇南江村、高头乡高北村、下洋镇初溪村,申报争取2015年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而培丰镇长流村拱辰居、下洋镇北斗村光裕楼、初溪村福庆楼、湖坑镇南中村环极楼、高陂镇富岭村裕隆楼、湖雷镇象基村庆余堂已争取上级传统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维修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12万元。

  该区还出台严规,多措并举做好古村落的传承发展。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传统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修缮文物建筑的应同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严厉打击“两违”,堵疏结合,在传统村落周边建设与传统村落风格相协调的新村。

  该区加强古村落保护工作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多批次区、乡镇、村相关人员前往福州,参加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培训班,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及传统村落调查、档案建立、保护管理信息录入和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整体保护实施等实务,进一步提高该区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