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法院探索人民陪审员新模式

14.12.2017  19:21
  自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立足地处山区实际,勇于改革创新,探索选任新途径,实践陪审新模式,深化参审新机制,激发陪审新动能,走出适合永定区司法实情的人民陪审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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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显司法民主

  2015年9月28日,永定区法院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中公开宣誓仪式。200名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手握右拳,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履职,标志着该院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随机选任工作。

  为落实选任改革要求,永定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出台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形成“三随机+二专向”选任机制,实现陪审员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随机”即从全区5万余名符合条件的选民中第一层次随机抽选产生852名预选对象。联合区司法局进行集中面审、部门联审,建立起320名候选人信息库,再从候选人信息库中第二层次随机抽选产生133名人民陪审员名单提请区人大任命。通过抽选陪审员编号参与案件审理,实现第三层次随机抽选。

  “在遵守随机抽选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我院根据具体因素,落实各乡镇名额分配和分片随机抽选,此即‘一专向’,并根据专长、职业建立专家陪审员信息库,此即‘二专向’,切实让陪审员人尽其用,充分发挥经验优势。”永定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庆介绍道。

  近日,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选任方式,将探索随机选任与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相结合的选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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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众志汇民意

  今年11月8日,永定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区首例虚假诉讼案件。此案由该院院长郭盛元担任审判长,适用“3+6”大合议庭陪审模式进行审理,百余名群众到场旁听。

  2015年9月,余某与前妻张某因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要求余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为防止自己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余某便与其岳父阙某商议,由其向阙某出具两张各10万元的假借条,虚构借款事实,再由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借此逃避与前妻的债务。

  庭审中,6名人民陪审员在审判长的指引下,围绕案件需查明的事实积极向被告人发问。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马上进行案件合议,先由陪审员就案件需认定的事实先进行发言,再由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言。参审的各陪审员形成的多数意见被主审法官采纳。

  这是永定区法院院领导带头适用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案的一个生动实践。据了解,永定区法院突破传统陪审模式,积极探索三人以上合议庭参审新模式,注重总结各模式适用的利弊,着力做精做细“3+4”“3+6”大陪审模式。自试点改革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55件,适用大陪审模式审案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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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陪而不审

  “有了这个引导手册,我们参与案件事实审理的思路更清晰了,发言也更有底气了。”10月27日,永定区法院编写印制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引导手册》第二卷,帮助该院人民陪审员廖利明快速理清了一起“民告官”案件需查明的事实问题,促使其在庭审上积极发言。

  为确保陪审员庭里真陪、真审,永定法院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工作规则》及配套制度。推行事实审分类引导机制,实现人手一册。加强法官指引作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定格式化的事实问题列表,帮助陪审员快速对案件事实认定作出选择判断。

  此外,该院还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中对事实认定先行发言的原则,并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邀请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的制度,将陪审员发表的意见特别标注、记录在案,确保让陪审员在“庭外”真议、真监督。

  “我们陪审员凭借经验优势参与案件审理,法官在案件审理、评议过程中都会积极引导我们,并优先让我们发言,让我感受到陪审员不再是‘陪衬’。”该院人民陪审员卢红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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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发陪审动能

  “叮咚”,伴随着短信音,人民陪审员苏丽清顺势点开了短信内容:“永定法院定于11月28日上午10时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非法经营一案,您被随机抽中参与该案陪审,请及时反馈能否参审。”读罢信息内容,苏丽清立即向该院陪审办反馈能参审。

  从随机抽选到确定参审人员,前后不过10余分钟,如此高效无不得益于该院启用的参审管理系统。实现陪审员网上全方位、多层次管理,大大提高陪审管理效率。

  “如今我院对陪审员管理更多侧重于通过信息技术软件进行线上管理,通过参审系统、组建微信工作群,对陪审员参审的8个工作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该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陈晓慧说。

  除了创新陪审员“线上、线下”双轨管理机制外,该院还不断完善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事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项专用,并出台陪审员量化考核方案,完善退出惩戒机制,建立起“能进能出”的陪审机制,进一步激发陪审新动能。

  永定法院院长郭盛元适用“3+6”陪审模式审理首例虚假诉讼案件庭审现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