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检察院办案监督“三部曲”促规范司法

09.04.2015  02:40

把好公平正义底线

——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办案监督“三部曲”促规范司法         福建检察网4月7日讯(邱洧铭)办案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案件高质量必须把好办案“底线”。近年来,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弹好办案监督“三部曲”,促进规范司法,确保每名检察人员都能够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把好“办案安全”、“防止冤假错案”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条底线”。   同步监督,抓好事前防范  

办案人员有没有向你告知权利义务?”“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或者言语威胁?”在看守所问讯室,永定区检察院监察科检察官卢秀娘向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问道。吴某一一作答。负责填写记录的,是办案督察员小简。约10分钟后,吴某即被送回监室。这是该院规范司法行为,开展自侦案件同步监督的一个片段。

督察员小简填写的,是“自侦案件同步督察表”,督察的内容涉及“是否在讯问中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在规定地点开展讯问”、“是否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书面材料备案情况”等25项内容,重要办案环节和采取安全措施情况,都记录了承办人和时间。自侦部门在立案之前应主动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督察员随即介入进行跟踪监督。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办理自侦案件17件22人,全部实现同步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问题发生之前,不做“事后诸葛”,是该院多年来办案安全无事故、保持案件高质量的“法宝”。   重点监督,遏制司法寻租  

哪里最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就从哪里加强监督。为防止“灯下黑”,该院抓住不捕、不诉案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等敏感环节集中发力,开展重点监督,掐住司法权寻租的“七寸”。

确保公正司法,首先是不搞“一言堂”。“重大不捕、不诉案件、民事行政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都必须提交检委会集体讨论”,该院检察委员会专委邱志明表示。目前该院共有检委会委员11名,讨论案件民主发言,纪检监察部门一律派员列席,过程一一记录在案,并由与会人员确认签字。必要时,办案监督员可以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或要求办案人员说明情况。如果接到群众举报,不论是涉及案件问题还是执法作风问题,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都随即介入调查。涉案财物处理方面,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同时,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在扣押财务当日必须将财务入库,三天内必须列出详细清单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由其进行检查核对,防止滥查乱扣、擅自截留、私自挪用等问题的发生。据悉,去年以来,该院重点监督不捕、不诉案件26件,对32件自侦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要害环节重点监督,该院连续多年执法办案“零投诉”。

此外,该院依托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自侦案件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出台《普通刑事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接受监督范围扩大到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和部分刑事和解拟作不起诉案件。   通报问责,督促整改提升

监督是否能够起到实效,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把问题扼杀在苗头、防微杜渐,在于是否能够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在监督成果运用上,该院结合落实“两个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以及廉洁从检、廉洁从政等规定进行追责,以责促效。一方面,开展追责倒查,对于一般性工作失误、工作能力不足引起的失误,则适时开展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违法乱纪行为则坚决“零容忍”,用“责任倒逼”划清“责任红线”,促使办案人员时时刻刻都有紧迫感。一方面,通过设立“曝光台”、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引起全体检察人员对问题的重视,唤醒办案人员责任感。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院通过督查纠正办案瑕疵和不规范问题17项,有效杜绝同一问题重复发生。

办案的公正程度,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满意度。监督要敢动真格,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使得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该院纪检组长孔令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