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政府要求节后复工“六保证”

15.02.2016  13:37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政府下文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六保证”。

  一是保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节后复产复工继续执行验收审批制度,煤矿、非煤矿山春节后复产复工必须经区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二是保证复工复产验收审批方案实施。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实施方案,要把矿山水害治理、现场安全管控能力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凡矿井水害情况未查明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的,一律不得批准复产复工。

  三是保证领导带班下井。强化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保证每班有一名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矿级领导下井带班,靠前指挥,与工人同上同下。

  四是保证企业自查整改到位。企业认真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检修的责任,严格现场管理,落实检修资金,保证检修物料到位。

  五是保证复产复工验收质量。复产复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复产复工验收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确保复产复工安全。

  六是保证约束机制落实。对复产复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供火工品和煤炭准运证。(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