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司法局“三完善”提升法律援助工作

22.06.2017  13:51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案件数量稳中有升。年初区委办、区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门槛,满足更多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全区10个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2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7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已经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了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案件质量稳中提升。印发了《永定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对案件受理和指派制度、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案件监督制度、案件卷宗归档制度、办案流程制度、奖罚制度、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通过落实“评议卡”制度、庭审旁听、档案管理、卷宗检查、回访制度和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抽查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制度,保障措施稳中快升。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通过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解决办案资源短缺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了与财政收入、办案质量挂钩的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把法律援助纳入政府购买,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今年截至6月21日,永定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3.2%,接受法律咨询1174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3.6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