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两手抓”强化煤矿安全工作

24.07.2015  10:57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大检查。深刻吸取该区“6.27”煤矿中毒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部署组织煤矿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要求各煤矿在7月上旬完成自查自纠,查出隐患167条;7月中旬起由区煤炭管理局组织生产安监股、片区工作队,分4个小组对各煤矿开展复查及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及时将全区煤矿基本情况函告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安办、国土局、煤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林业局、环保局、经科局、水利局、供电公司、供电所、派出所等部门,告知函明确了全区36家持证煤矿(其中生产建设煤矿27家)的基本情况(产能、所在地、井口个数、证件有效期等),并明确9家煤矿因采矿证到期,在未按相关政策实施关闭前暂予保留,停止煤炭准运证和火工品计划供应,除此以外的其他井口一律属非法井口,不得提供电力和火工品。同时,告知函要求各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要将涉及区煤炭管理局的职责内容及时函告该局进行处理。(永定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