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加减法”清理执行积案

29.11.2016  02:34
  今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刚柔并济,多方联动,在执行清积力量上做“加法”,在执行积案数量上做“减法”,达到执行工作“1+1>2”的成效。

  清积行动 “亮剑”被执行人

  “法官,要是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就不会赖着不还钱了。”4月29日,永定法院对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得知自己因为转移财产躲避执行而获刑七个月,陈某后悔不已。

  “其实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和陈某一样并非没钱,他们不过想用‘一赖二拖三逃跑’的方式来赖账。”永定法院执行局局长林祥贞说,执行积案中有不少拒不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案件,要减少执行积案,就要敢于向这些人“亮剑”,让他们切实将法院生效判决当回事,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为此,永定法院落实清案责任,建立清积领导小组,根据案件类型、执行时长对案件进行分类登记造册,逐案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清理方案,并对各执行组的旧存案、收结案、结案率进行每周通报。

  针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性制裁措施,依法公开“老赖”信息,多部门联合打击,暴力拒执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以来,该院执结各类积案273件,到位标的1058.76万元,其中罚款拘留27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1人刑事责任。

  融化坚冰 柔性执法促执行

  执行清积,也还得讲究刚柔并济。对于经劝说愿意配合执行的,采取迂回的方式,用柔性执法促使案件圆满解决。

  “从2014年1月开始,他就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也基本不来看望女儿。”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与张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婚生女由母亲张某抚养。但陈某支付一段时间抚养费后,就不再支付。

  办理该案的法官孔祥村调查发现陈某另组家庭后,疏远了女儿。同时,陈某家乡宗族文化浓厚,孔祥村决定从陈氏祖训入手组织双方和解。

  “你们陈氏祖训里说‘孝友睦姻,六行皆藏’。祖先教我们要孝、友、睦、姻、任、恤,你不抚养亲生女儿,为人父的责任何在?怜悯体恤之心何在?”3月10日,孔祥村将双方叫至法院执行局,开场先向陈某说明张某最生气的是他对亲生女儿的冷漠态度。听了一番祖训家规,陈某低头沉默。孔祥村趁热打铁进行劝说,经过近1个小时的交谈,双方最终答应和解。

  “不容忽视的是,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经济确实困难,没有履行能力,这类案件靠强制措施、说服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执行此类案件更得讲究柔性执法。”该院副院长郑锦玉说。

  联动执行 走出不良循环圈

  随着诉讼案件的逐年增加,执行案件也积少成多,清案任务刻不容缓。为此,永定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执行清积工作,强调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的同时,努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聚合多方力量,变“独奏”为“合唱”,让执行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

  张某是永定一乡镇农业站干部,2015年4月,在与赖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永定法院判处限期归还赖某欠款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试图恶意逃避法院执行。

  “考虑到张某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我们除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还向他的单位发函,要求单位协助法院冻结、扣划其工资收入。同时还将张某逃避执行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通报,建议在张某未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前,对其不予提拔任用。”执行法官有理有据地讲述“合唱的节奏”。最终,张某迫于压力和赖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3万元给赖某,余款分期付清。

  今年1月25日,永定法院即联合区文明办、区工商局等8家政府部门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与金融、工商等征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老赖”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受到限制,在出行、高消费、行政审批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而对于涉公主体这类执行“硬骨头”,该院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清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和担保形成不良贷款的工作意见》,对逾期不还款的公职人员依据情况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等方面进行限制,进行诫勉谈话。

  5月9日,永定区委就执行难问题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多方配合、法院主办的合力执行工作格局。另外,除了在外部建立联动机制外,永定法院还着力构建各部门与执行工作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走出“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不良循环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